11 月 30 日
繼承與保全
經文:民數記三十六章 5-9 節
民數記二十七章提到西羅非哈的女兒因為父死無子,請求繼承
父親的產業。神的回答在以色列中定下新的規範,使她們可以
繼承父業。不過此規定仍不夠周詳,因此西羅非哈的族長來求
問摩西。以下分幾點來討論:
l 族長求問,支派可能會減少產業(1-4 節):他們擔心,若
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別支派的人,將來這些土地就會自動
移轉到別的支派,而原本他們這一支派的土地就相對減少
了。而且即或「禧年」的律法也只適用於已賣出的土地,
與承受為業的土地無關,這顯然違反保持各支派土地完整
的初衷。
l 神回答,只能嫁給同宗族的人(5-9 節):摩西再度求問耶
和華,耶和華同意他們的顧慮,諭令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可
以隨意嫁人,只是必須嫁給她們父親那個支派同宗族的
人,以免產業從一個支派移轉到另一個支派去。此規定背
後的理念是,以色列支派的人各自「守住」(dābaq)自
己的產業(7、9 節)。
l 百姓遵行,西羅非哈的女兒遵命(10-12 節):於是「耶和
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女兒就怎樣行」(10 節),
她們都嫁給叔伯的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因而產業仍
留在同宗支派中。
思想:
由衝突管理的角度來看,此事至少提供兩個寶貴教訓:
衝突常因新情況而產生。以色列人在埃及和曠野時沒有繼承
地業的問題,可是一旦進入迦南地,繼承地業的問題就變得
很重要了。衝突的焦點常在爭奪有限的資源——在這裡是土
地;但這只是表面看得到的焦點,背後的既得利益或潛在利
益的衝突可能更為重要。西羅非哈的女兒固然是要為父親留
名,她們的族長更憂慮未來本支派的土地減少。
化解衝突最重要的是建立制度。摩西把問題帶到耶和華面前
求問,耶和華的指示不僅解決個案,更把個案變成通則。此
案例所顯示的最重要原則就是要保持各支派、宗族及家庭的
土地完整,不容永久移轉。因為土地原屬於神,祂分配給人
來管理。這也成為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最重要的功課。
前英國首相邱吉爾:「千萬不要浪費每一場危機。」(Never
let a good crisis go to wa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