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可怕還是自己可怕──看《屍殺列車》隨筆
自「喪屍之父」喬治羅密歐(George A. Romero)1968年的《活死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1968)開始,喪屍電影蔚然成風。但近年歐美喪屍電影充斥著血肉橫飛、爽快廝殺等的商業公式,內容卻空洞乏味,華而不實。韓國第一部口碑載道的喪屍電影《屍殺列車》(下稱《屍》)卻別樹一格。《屍》繼承了喬治羅密歐的「活死人血液」,巧妙運用喪屍作幌子,深刻反映當代的社會議題,直搗人心內的黑暗。(見航一葦,〈《屍殺列車》:向《活死人之夜》致敬〉,網址:goo.gl/sx2LxI)《屍》描述的不只是人類與喪屍的對峙,更是人與人之間的對決。喪屍與人類,一方聰明,一方愚笨,原本高下立見。屍毒快速傳播,倖存者也轉瞬找到求生對策。但人與人的角力,叫人心寒,意涵深遂。
劇情最具爭議的情節是,當主角一行人好不容易在第十三卡車卡中成功救人,卻被為求自保的生還者拒諸門外。鏡頭刻意從生還者的一方拍攝,他們擋著門、蹲在地上流淚掩口,生怕被門外求救者發現他們泯滅人性、關門自保。他們明知自己的抉擇不道德,但為了自己,寧願擇惡棄善,如昔日該隱明知殺亞伯的行為「是惡的」,卻敵不過內心的邪慾。本來宣講弱肉強食及見死不救是災難片見怪不怪的主軸,但《屍》最與眾不同之處,是對角色的刻劃。片中的大奸角董事長容錫,損人利己,十惡不赦,劇情的鋪陳令觀眾不禁對他恨之入骨,但片末他身染屍毒,與主角對質,董事道出自己努力生存的原因只是為了活著到釜山看看自己年邁的親人。而同樣,劇中主角徐錫宇也不是樣版式的英雄人物,片初他是一位典型自私自利、為了賺更多的錢壓榨他人的基金經理(「吸血鬼」),也教女兒秀安大難臨頭應先求自保。但吊詭的是,秀安的純真改變了徐錫宇,當他脫下黑色西裝,穿著耀眼的白色襯衫決定穿過喪屍群救人時,脫胎換骨,仿如重生,不禁令人想起經上所記「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愛一個人說易行難,但能為身邊的人出死入生,除了基督那捨己的救恩,我們也願意為誰及怎樣為誰出死而入生呢?
主角和奸角的對比,發人深省,二人同為自己心中所愛,渴望奮力求生。但是奸角含恨而終,壞事做盡,雖情有可原,也不得所求。同樣邪不能勝正的法則也應驗在徐錫宇身上,他壓根兒不是清清白白的英雄,屍變事故的起因正正是他昔日草菅人命的決定。最後,徐錫宇為救孕婦,終感染病毒。他臨終之時,腦海浮現將初生女兒捧在手心的溫情回憶,他找回人性,心滿意足地離開。同樣,我們不會否認被世界的文化不論有意或無意,或多或少地地沾污而曾作出過違背良心唯利是圖的決定,所以,錫宇的遭遇正在勸勉每一個落在迷失或誘惑中的人,重尋起初的愛心,重過那本應是新造的人的人生路(林後五17)。隨著徐錫宇的命運悲壯落幕,秀安和世姬二人帶著父親和丈夫犧牲的愛,一起穿越一條黑暗的隧道。在漆黑之中,秀安唱著片初原本送給父親卻因他不在場而沒法完整表演的曲目,導演似乎低訴著錫宇捨身的愛伴隨著他一生最愛的女兒到達終站──安全的釜山。
愛,本來就不是關乎聰明的,而是關乎信任與互助。約翰壹書三章11節命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不要恨惡弟兄,行惡殺人(15節)。撫心自問,在人生的艱難處時,我們會是那見死不救,為求自保的乘客嗎?信仰的最大考驗是,人會否因為得著救恩而「出死入生」(14節)?人是否願意為神的國與義而學習打從心底愛每個無論是信或未信的人到底嗎?許諾生活所散播的,是信任、是互助,那怕所經歷的未如人意,甚至有所虧損,仍能持守相愛的道理,甚至為一個微小的邊緣者而背起十架?!
同樣人生如戲、戲如人生,活在這暴力與罪惡的世代,沒有人敢誇口自義,或者我們並不勝於該隱,在聖光之下,誰能宣稱自己手潔心清。但福音與人性的光芒在於,那是一個先捨而後得的榮耀,那是一條叫人捨己捨命卻得飽足的道路(16節)。
香港是一部正盛載著甚麼乘客的列車?是陰謀論,是分離主義,是智力無下限的議員,還是官商鄉黑勾結的喪屍或喪屍集團?願我們不止為著小女孩至終走過那死蔭的幽谷而鬆一口氣,更堅信喪屍永遠不及內心邪惡和軟弱的可怕,我們需要驚懼的,不是外來,而是我們或我們自己。願主耶穌基督犧牲的愛,伴隨著每位得救重生的門徒,走過仇恨怨毒的黑暗,擁抱十架光明的盼望,踐行彼此相愛的命令,讓眾人因此就認出我們是衪的門徒了(約十三35)。
鄭家輝牧師《同文收錄於2016年10月2日 時代論壇》